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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材选用程序,确保教材选用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的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与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必须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市级规划、教育部推荐教材、统编教材、“十二五”规划(或立项)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等优秀教材,原则上不得降格选用其它教材。

3.更新原则。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教材,选用的教材能反映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新成果。

4.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文件要求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各教研室根据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组织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教师集体研讨,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和计划,并将拟选定的教材信息汇总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对于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研室提出具体的教材选用意见和计划。

2.各学院(部)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依照教材选用原则,对教研室上报的教材选用计划进行审核。

3.各教学秘书将本部门审核后的教材选用信息汇总,形成最终的教材选用计划,完成后续审批程序,并将教材选用计划录入教材管理系统。

三、注意事项

1.ISBN号”“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等选用信息须对应填写、准确填写;

2.“使用班级”务必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填写完整,一旦填写遗漏或错误,将造成教材发放错误;

3.“课程名称”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列出所有开设的课程,不使用教材的注明“自编讲义”或“不使用教材”,备注“不使用教材”的课程须说明原因,备注“自编讲义”的课程需任课教师提供讲义并报教务处备案。

4.每课程的教师教学用书,限于和教学班学生用书相同的教材,一人一套;同一任课教师在多个班级上课只能领取一套教师用书,教师需要单独征订教学参考书的,需提供完整教材信息另行征订。

5.在选用教材时,需特别注意新专业和2017级新生的教材。新专业归属的部门应参照该专业的培养方案,积极主动与该专业所开课程的课程归属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好该专业新生教材的选用工作;鉴于2017级新生人数和教学执行计划暂未确定,各学院(部)在选用2017级新生教材时,只需列全某课程该学期对应开设的专业即可。

6.请各学院(部)在2017630日前完成教材选用及审批工作,于201773日前将审批通过后的材选用信息报教务处。

教材选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请各学院(部)、各教研室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教材选用管理,认真做好教材选用任务的落实工作,把好教材选用的审核关,确保教材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背教材选用原则和因工作疏忽导致漏订、错订的,以教学事故追究和认定其责任。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务处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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