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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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关于2021年6月党的组织生活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要求,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持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书目,并组织学习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学好“四史” 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

请组织党员在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内容,通过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方式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

 

党群工作部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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