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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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10-10作者:浏览:

 

各党总支:

 

按照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下达我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现下达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请按计划培养和发展党员。

 

一、各党总支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见附件。

 

二、发展学生党员时,要重视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重点在本科生大二、大三年级中发展学生党员,重视在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大学生优先发展。

 

三、要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委员会学生党务工作条例》(重工商大融委〔20112号)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委员会关于实施学生党员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重工商大融委〔2013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要求,每次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总数不得超过8人。

 

五、要高度重视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素质好,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的骨干、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作为培养、发展的重中之重。

 

六、要合理安排发展党员的时间,尽量避免集中在某个月份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本学期下拨的党员发展指标,务必在本学期全部完成。

 

七、由于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大四的党员发展应在本学期完成,下学期原则上不开展大四的党员发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表(学生)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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